为杜绝装修队伍进行装修时野蛮施工,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也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为减少、控制此种野蛮施工的行为,由物业管理公司向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收取装修押金,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损坏物业、破坏物业设施设备或给他人造成生命、健康、财产方面的损失等情形,则相应的修缮、赔偿费用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反之,如果装修过程一切顺利,并未出现上述情形,则物业管理机构应把收取的押金如数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