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
物业百科
前期介入/装修管理类 您的位置:首页>>物业百科>>前期介入/装修管理类
关于装修保证金收取的解释
2010-05-17 50 返回列表

 

 

 

  为杜绝装修队伍进行装修时野蛮施工,不考虑他人生活的方便、安全,也不顾及对建筑物、设施设备的保护。为减少、控制此种野蛮施工的行为,由物业管理公司向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收取装修押金,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损坏物业、破坏物业设施设备或给他人造成生命、健康、财产方面的损失等情形,则相应的修缮、赔偿费用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反之,如果装修过程一切顺利,并未出现上述情形,则物业管理机构应把收取的押金如数返还。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 电话:023-62588901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龙海大厦22楼 技术支持:重庆游云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2022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00184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