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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针对总分表供水计量问题处理意见会议纪要
2010-05-13 74 返回列表

时  间:2010年5月13 日  星期四 14:30—17:30

地  点:典雅集团公司会议室

会议名称:2010年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第一次理事会

主持单位:重庆融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重庆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  重庆互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重庆斯比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浩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典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宿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保利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会议内容:

一、  协会会长何伟介绍本次会议议程,本次会议主要围绕《针对总分表(主要是二次供水)供水计量问题处理意见》进行相关讨论,并对批准第一季度新加入协会的5加单位和浩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入理事会等事宜进行举手表决;

二、  协会会长何伟介绍文件出台背景

三、  协会理事成员充分讨论,一致认同市协会的讨论意见,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贪图眼前利益,从而放弃《条例》中物业企业的责任底线,理由如下:

1.  物业企业以合同为依据对某一小区实施服务工作,有一定年限,若某物业公司只收取15%的费用,而不承担管线养护责任,势必造成管线的年久失修;若当输差大于15%,甚至影响到物业企业的生存时,后续的物业企业难以为继,社会矛盾突出。

2.  物业企业收取15%的输差费用,势必承担管理、收费、维护责任,在管理的难度和风险上都有很大程度的增加,且物业公司又承担了不应承担的公共责任。一旦发生用户拒缴,引发的社会矛盾均由物业企业承担。

四、  区协会建议

1.  加快老旧小区一户一表的建设,由此产生的费用建议由政府、业主以及开发商共同协商承担,对已经撤离了的开发商,建议由政府牵头解决相关费用分摊问题;

2.  建议供水企业与物业公司签订代收代缴协议,并支付3-5%劳务费用,物业公司不承担是否收齐费用的责任;

3.  针对未缴纳水费的业主,由供水单位自行上门催收;

五、  协会就重庆点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天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序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西洲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源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加入巴南区物业协会进行举手表决,并全票通过;就重庆浩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进入理事会事宜进行举手表决,并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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