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供电企业清理规范供电情况的通知
各转供电经营者: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渝价〔2018〕101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确保降价政策落实到位。
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转供电价政策,对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仍未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同时作为失信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对外公示。请各转供电经营者将清理自查情况于2018年7月31日前盖章后报送至区政府大楼区发改委(15楼4室)或传真至66290874。
附件:转供电企业清理规范情况表
联系人:陈秀梅 联系电话:66290874
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