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日、3日上午,巴南区物业房管局党组书记何安荣、物业科科长沈建军、副科长王宾与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何伟、秘书长邱献峰、理事单位代表李俊才等相关领导在李家沱、鱼洞两地为市民开展了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咨询活动。本次活动由巴南区房管局物业科和巴南区物业协会共同筹办,李家沱街道、鱼洞街道以及融汇物业、典雅物业、互悦物业、华强物业、宿点物业等行业单位协办,这次活动是暨8月有关《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培训活动结束后的又一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区房管局举行“《条例》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2009年10月1日,我市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巴南区房管局与区物业协会通过开展主题为“人人了解物业服务,人人尊重物业服务”的宣传活动,普及物业管理知识,不断增强区内群众对物业法规的深入了解,牢固树立企业自觉履行物业条例的法治理念,推进我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宣传活动开始后,各活动工作人员积极主动的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散发《条例》资料。同时区房管局物业科科长沈建军、协会会长何伟、秘书长邱献锋以及理事单位代表李俊才等领导担当现场顾问,来解答群众在日常物业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宣传活动还开展了物业知识猜谜活动,内容除涉及《条例》相关知识外,还包括了民法、物权法以及《条例》司法解释等与物业有关的内容。现场工作人员分工合理,互相协调,各群众反应热烈,不断前来询问相关的法规知识,活动举办的相当成功。
当今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格局中越发重要,群众的法制观念以及对物业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而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却举步维艰,业主与企业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新《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承担着普及物业法规知识,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等重要职责。区房管局以及区物业协会更应责无旁贷的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服务的理念,发挥其职能部门和协会在行业中的作用,使我区的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