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物协【2021】09号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智能物业项目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智慧住建智能化专项应用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以实施智慧住建项目为切入点,构建物业产业联盟,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切实做好 2021 年度智能物业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智能物业小区建设,按照市住建委和市物协的统一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巴南区智能物业项目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工作,加快以智能化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能耗、物耗,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我区物业项目的智能化应用水平。
二、创建类别及对应条件
(一)智能物业达标项目。智能化应用水平应达到《智能物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评价指标60分以上。
(二)智能物业示范项目。智能化应用水平应达到《智能物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评价指标80分以上。
(三)申报物业项目类别分为住宅与非住宅两类。
(四)申报达标项目和示范项目由企业自行选择。
三、申报条件
(一)物业项目在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项目由报名企业服务管理满 1 年以上。
(二)在报名当月的前一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电梯及消防系统无重大安全隐患,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三)只负责部分服务内容的项目不能申报。
(四)物业服务智能化应用水平应达到《智能物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的相应标准。
四、检查验收程序
(一)申报阶段。报名时间为 5 月 6 日至 6 月 30 日。拟申报智能物业项目的企业将填写好的申报表(附件 1),向区物业管理协会进行申报。
(二)预检阶段。预检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由区物业协会进行示范项目预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预检合格后,于8月15日前,将通过预检合格的智能物业示范项目报市物业管理协会。
(三)检查验收阶段。对通过预检的申报项目进行正式检查验收,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15日,检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验收和现场检查验收。
1.智能物业达标项目由区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检查验收并进行认定;
2.对通过预检合格的示范项目进行正式检查验收,由市公房管理处、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成立检查小组认定。
(四)公示征求意见阶段。公示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0日。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将对所有合格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如公示期间接到对申请检查验收项目的有效投诉,经核查属实,将视为该项目检查验收未通过。
(五)验收合格通报阶段。通报时间为11月30日以前。公示征求意见结束,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对通过检查验收合格的物业服务项目出具验收证明文件,并进行通报表彰。同时,结合智能物业项目的区域分布、物业类型、示范效应等情况,组织宣传及行业交流,将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物业服务智能应用新技术融合到《智能物业评价指标体系》中,形成长效的智能物业项目评价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鼓励、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创建智能物业项目,优质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率先建设智能物业项目。
(二)对积极参加创智建设活动的企业或个人,推荐纳入重庆市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优良信息。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保障智能物业建成后日常维修养护、信息安全等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智能物业项目管理机制,培养智能设备设施运维专业人才,提升智能项目运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智能化运营水平。
(四)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简介、自检说明一式贰份。
(五)检查验收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其中纸质资料包括申请表、项目简介、智能化亮点介绍、创建过程及智能化达标证明材料胶装两份,电子资料包含纸质内容使用 U 盘在检查验收现场交检查验收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物业管理协会联系人:黄杰
联系电话:023-62588901 17783052013;
电子邮箱:1289301304@qq.com
六、附件
1、重庆市智能物业项目申报表
2、智能物业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住宅与非住宅)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重庆市智能物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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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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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 : | □ 住宅 | □ 非住宅 |
申报单位 | : | (盖章) | |
申报类别 | : | □ 达标 | □ 示范 |
申报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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